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2001-09-19 15:07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接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简称“市国资局”)榕国资(2001)486号文《关于福州天 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情况的通知》,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 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现将本公司国家股的转让最新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市国资局及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宇集团”)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1年9月17日在福州就协议转让本公司国家股达成了一致并签定了《股份转让合同书》。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书》,市国资局及天宇集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6423.6万股( 占总股本的46.01%),以3.1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金额共计20050万 元。合同各方将按照规定报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财政厅办理批准手续,直至财政部批准 国有股转让、中国证监会批准要约收购豁免手续后该股份转让合同书正式生效。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系国家控股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 28615.8万元,主营业务为对电气、信息、环保、高新技术行业进行投资,制造、销售继电 器、继电保护屏及综合自动化装置、中压断路器、计算机、通讯设备、高低压开关柜、自动 门、输变电及控制设备;建筑安装、商贸、住宿、餐饮;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 工程及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自营本企 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等。 许继集团始终走在国家改革发展的前列,探索出一条“自我否定、自我加压、自我完 善、自我发展”的成功之路,其独具特色、实用有效的管理模式受到国家领导的充分肯定, 被中宣部、国家经贸委确定为五家典型宣传企业之一。 特此公告,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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