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六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1-09-20 15:5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
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第六大股东益通投资
有限公司向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7日与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本公司5.64%的法人股,计510.57万股转让给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
格为人民币1.17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597.37万元。
    2、本次股份转让后,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510.57万股的法人股,占总
股本的5.64%,成为本公司第六大股东;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注: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4日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签署协议,将所持
本公司法人股2700万股转让给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2001年7月27
日公告。
    3、本次股份转让前,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1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27,000,000 29.84
2 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606,990 13.93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1.05
4 中智富投有限公司 9,000,000 9.95
5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7,134,600 7.88
6 益通投资有限公司 5,105,700 5.64
7 广东华侨信托有限公司 263,420 0.29
8 深圳新通阳电子元件工业有限公司 235,290 0.26
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所占比例(%)
1 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27,000,000 29.84
2 北京华恒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606,990 13.93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1.05
4 中智富投有限公司 9,000,000 9.95
5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7,134,600 7.88
6 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 5,105,700 5.64
7 广东华侨信托有限公司 263,420 0.29
8 深圳新通阳电子元件工业有限公司 235,290 0.26
  4、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0日

     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协议受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
大通")部分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7日签订了有关法人股股权转让的协议,
本公司受让益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大通法人股5.64%的股份,共计510.57万股,每股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1.17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597.3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
成为深大通的第六大股东。
    二、本公司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于2000年9月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刘桂春女士。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
划,劳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三、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刘桂春女士个人出资1200万元,占公司60%股权;殷桂英女士个人出资800万元,占公司
40%股权。
  四、本公司受让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并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本公司与出让方益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产权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其中包括就深大通的其他股份、资产、负债、业务或者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问题。
  六、本公司没有受委托行使深大通其他股东的权利。
    七、截止公告日和协议签定日前六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没有持有或买卖深大通已上市流通的股份的行为。
    八、截止公告日和协议签定日前六个月,本公司关联法人均没有持有或买卖深大通已上
市流通的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0日

     益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就
有关出让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9月17日与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深
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10.57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64%,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7元,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597.37万元。
  二、本次转让前,本公司持有深大通A法人股共计510.57万股。经本次转让后,本公司
不再持有深大通A法人股。
  三、本公司与受让方关系
  本公司与受让方北京桥能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产权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其中包括就深大通的其他股份、资产、负债、业务或者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问题。
  四、截止本公司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无关联法人,且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自公司公告刊登之日前六个月至公告刊登日,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行为。
  六、本公司没有签署过包括含有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转让条款的合同及文件。
  七、本公司不存在判决、裁定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
  八、本公司与受让方约定,将于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本次转让股份
的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益通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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