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科技:2001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2001-10-12 20:28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4月13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90号文核准通过。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已于2001年9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为方便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元
    4、配售比例: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856.328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692股。
    5、配售数量:社会公众股应配售3,641.2942万股;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徐工集团应配
售4,063.2034万股,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国[2001]52号文批准,徐工集团承诺全额放弃认购
本次应配股份,并不予转让配股权;募集法人股配售55.7970万股,其余募集法人股东均承
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不予转让。因此本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3697.0912万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11日
    2、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12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1年10月15日至2001年10月2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
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三、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
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全部或部分;逾期未缴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权。
    1、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其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其配股权托管证
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填写“徐工A配”,交易代码为“8425”,配股价格为10元/股,配股
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份乘以0.2307692后取整;不足一股的不予认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配股,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募集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若投资者在2001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26日办理了本公司股份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
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在配股缴款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以直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各股份托管的
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配。每个申购人申请认购的总数不超过其可配股的数量。
    四、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缴款结束,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
公告之后,经深交所安排,另行公告。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配股部分在其任职期间及离任六个月之前,暂时不
上市流通。
    六、本次法人股股东如有认配,其配股部分,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七、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方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详细情况请参阅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二00一年配股说明书。
    八、联系方法
电话:(0516)5753151 5756044-2528
联系人:费广胜、薛国强、王进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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