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2001-10-12 20:0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1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77号文核准通过。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2001 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0元 四、配股比例: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0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 股东每10股配售3股。 五、配股数量:本次配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80万股。 六、股权登记日:2001年10月15日 七、除权基准日:2001年10月16日 八、配股缴款起止日:2001年10月17日至2001年10月30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 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 九、缴款地点、缴款办法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南宁糖业”社会公众股的股 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社会公众股配股权,简称“南糖A1配”,代码为“8911"。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其股票托管券商 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10元。 社会公众股所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售比例(10∶3)后取整, 不足1股的部分不予认购。 若社会公众股股东在2001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30日办理了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 处认购配股。 十、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被视为自动放弃配股,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十一、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办理。 十二、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配股详细情况,请查阅2001年10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处查阅《配股说明书》。 查阅时间:自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之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4∶30—15∶30。 查阅地点: 1.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 电话:0771—4914317 联系人:王国庆、林业亨、李静 2.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南中路电子科技大厦A座12楼 电话:0755—3781214 联系人:税昊峰、刘灏 查阅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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