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董事会澄清公告
2001-11-14 23:35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澄清公告

    2001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A7版刊有“远东股份具外资购并概念”短文一篇,本公司
对此短文内容澄清如下:
    1、本公司获第一大股东香港物华实业有限公司函悉:该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并无转让
的意向和行为。
    2、本公司未与国际电脑芯片巨头Intel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本公司所控股的常州远东科
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17日与深圳市宝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过合作协议,双方就宝德
Intel IA架构服务器与远东“黑客煞星”软件产品合作与技术支持以及加强市场配合等事宜
达成协议,并结为联盟合作伙伴。
    特此声明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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