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白云山:澄清公告
2001-12-05 19:05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澄清公告

    2001年12月4日,某报刊登“广药集团释疑ST白云山重组”文章 ,对于文中的相关内
容,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澄清:
    1.报中“负责ST白云山重组的广州药业副总经理夏泽民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有误
,夏泽民先生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而非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泽民先生在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担任任何职务),本公司已于2001年11月27日在《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披露过
夏泽民先生的简历,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2.报中“通过债务重组,公司每股净资产增加0.91元,预计2001年末每股净资产在1.
13——1.15元。”有误。根据2001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
本公司200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本公司截止第三季度,实现利润2807.98万元,股东权益
为7895.6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0.21元;根据2001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证
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公告,2001年11月20日,本公司、
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
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将本公司对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共计56092万元的债务进行重新安排,共减免
本公司对外债务34100万元,同时相应增加本公司资本公积金34100万元。即通过本次重组,
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将增加0.91元,由2001年第三季度的0.21元变为1.12元。敬请广大投资
者引起注意。
    3.报中“通过天心等六家企业的注入,ST白云山的不良资产降低到最低水平,预计重
组后三年内销售收入将可达到20亿元。”有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披
露未来几年内销售及利润预计水平需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方可,本公司
郑重声明,上述预计未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敬请广大投资者引起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关注于本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暨债务重组的广大投资者,敬请认真阅读
刊登在2001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
关联交易、债务重组公告》,本次资产暨债务重组方案尚需经2001年12月27日召开的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本公司董事会亦保证,及时履行有关本次资产及债务重组的
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因2001年12月4日某报相关报道而引至广大投资者的误解及带来的不便
,本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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