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宏 业:董事会警示性公告
2001-12-07 23:19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警示性公告

    本公司二级市场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目前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正与汕头市政府及有关各方协商重组事
宜,如有进展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及时披露。
    二、本公司已连续二年九个月亏损,如果至今年底不能扭亏为盈, 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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