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塑股份:风险提示性公告
2001-12-27 23:13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出现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长沙市 众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众源投资”)的来函,获悉长沙众源投 资约6500万元委托理财资金暂时未按原合同约定期限收回,可能使本公司 承担担保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0年10月23日召开了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为长沙众 源投资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的前提是长沙众源投资用该贷款进行投资 的收益必须归本公司,以确保提高本公司经济效益,为本公司股东谋求利益。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截止2000年11月本公司已累计为长沙众源 投资提供了总额为2.15亿元的贷款担保,期限自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 长沙众源投资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 住所:长沙市蔡锷中路24号;法定代表人:袁春桃;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本公 司与长沙众源投资系两个独立的企业法人。长沙众源投资在给本公司董事会的 来函中称“长沙众源投资将资金用于委托有关方理财。现由于受托理财方和理 财监管方人员有违约、违规操作、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致使长沙众源投资委托理 财资金目前尚有650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按原合同约定期限收回",连带引起本 公司对外担保出现风险。本公司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并迅即组织在本公司长沙 总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极 力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尽快化解风险。本公司正积极敦促长沙众源投资尽快收 回委托理财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化解我公司担保风险。长沙众源投资决定对受 托理财方和理财监管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按原合同和监管方《承诺函》约定赔 偿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视此风险的化解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披露义务。 本公司在此次对外提供重大担保过程中和本公司2000年年报中未及时披露 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事实,在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今年6月份对本公司进行例 行巡回检查时,对巡回检查组就此事提供了不实的陈述和不完整的材料。本公 司董事会愿就以上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诚恳地接受广大投资者和深交所、 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的批评,并诚挚地向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和广大中小 投资者致歉。 本公司将吸取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风险措施,确保本 公司资金安全,同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证券 法》、《公司法》等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强化信 息披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继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争取以良 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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