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2-01-04 22:3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我公司于200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深圳市天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国有股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部分 国有股股权托管协议的公告》。日前财政部已作出批复:“同意深圳市建设投 资控股公司将所持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中的5,550万股转 让给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总 股本仍为13,875.624万股,其中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3,706.5018万股, 占总股本的26.71%,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5,550万股,占总股本的40%,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每股转让价格应 以该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 资产值”。 有关材料,正准备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5日
主题词:董事会 股权转让 公 告 主 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监管办公室
抄 送: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