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股权转让的公告
2002-01-04 22:35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我公司于200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深圳市天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国有股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部分
国有股股权托管协议的公告》。日前财政部已作出批复:“同意深圳市建设投
资控股公司将所持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中的5,550万股转
让给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总
股本仍为13,875.624万股,其中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3,706.5018万股,
占总股本的26.71%,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5,550万股,占总股本的40%,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每股转让价格应
以该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等因素合理确定,但不得低于每股净
资产值”。
    有关材料,正准备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5日

主题词:董事会 股权转让 公 告
主 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监管办公室

抄 送: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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