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宏 业:风险提示性公告
2002-01-15 22:59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警示性公告

    本公司流通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目前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已在2001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发布预亏公告,如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本公司2001年财务报告出现亏损,公司股票将在2001年度报告披露
之日起可能被暂停上市。
    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宏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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