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诉讼事项公告
2002-01-23 23:15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天达到跌幅限制,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 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债务负担沉重,公司1999年、2000年已连续两年亏 损。2001年经营已预亏(详见2002年1月8日《证券时报》)。根据有关规定,公 司将在2001年年报公布后暂停上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 讼 事 项 公 告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三份,公告如下: 一、1997年12月,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厦门建设公司与工行厦门市城建支行 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向中建三局厦门公司提供3000万元贷款,本公司提供担保。 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中建三局厦门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722.74万元。 2、本公司对该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受理费19.61万元由中三局厦门公司负担,本公司负连带责任。 二、1999年1月至9月,本公司分6次为福建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向福 建兴业银行漳州分行借款共计518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满后,九州映雪啤酒集 团仅归还187万元,经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71万元及利息、罚息。 2、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3.3万元由九州映雪啤酒集团负担。 三、依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厦经初字第280、281号民事判决书, 因本公司为福建九州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两 笔借款本金合计2629万元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00)厦经执字第295、296号]裁定:将福建九州集团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念坛工业区用地,面积66661平方米土地 使用权以评估价2099.8万元,扣除评估费43298元,合计2095.47万元折抵厦门市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额债务。福建九州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债务负担相当沉重,1999年、2000年经营亏 损,2001年经营已发预亏公告,谨防投资风险。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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