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电:担保事项涉诉及澄清公告
2002-01-24 22:35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涉诉及澄清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对近期涉及的有关诉讼案件公告如下: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诉本公司控股股东-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以下称"控股公司")
归还借款本金264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案于2002年1月20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开庭审理,本公司因向控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成为本
案第二被告。目前控股公司已向法院及原告提出和解请求,法院同意进行调解,
下一次开庭时间没有确定。本公司于1998年6月19日向控股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
2640万元贷款提供担事项,以及于1999年4月23日向控股公司附属之沈阳电缆有限
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沈阳分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及时披露义务深表歉意,并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上
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特此向除控股公司之外全体股东致歉。
近日,香港媒体对本公司有诸多报道,其中多有不实之处。就此,本公司董事会
郑重声明:一,沈阳市政府对东北电重组工作的原则是按照市场规律,通过市场
行为寻求战略投资者对东北电实施重组;二,本公司目前尚未就削债还款事宜与
中芝兴业等银团方举行正式会谈;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A种股票仍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四,一如本公司2002年1月3日发布公告中指出,截止2001年9月
30日,公司拥有净资产9.38亿元,预计200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以上。目前
为止,本公司经营活动正常。继2001年12月27日作出预亏公告后,本公司再次作
出风险提示:预计公司2001年度业绩仍会出现亏损,具体亏损数额需待审计后于
2002年4月20日前公布。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提醒本公司
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時,宜小心谨慎。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由于本公司A股股票价格近期异常波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停幅限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公告如下:
    一、到目前为止,本公司经营活动正常,除于本日发布之担保事项涉诉及澄
清公告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本公司一贯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所有信息在指定报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敬请本公司股东及未来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之时,务必谨慎行事,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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