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华:风险提示性公告
2002-01-24 22:57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股票A、B股股价已连续三日达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
司近期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本公司重申,《证券时报》、《大公报》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本公司董事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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