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白云山:股权转让暨股权托管提示性公告
2002-01-29 23:07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暨股权托管提示性公告

    2001年11月2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
《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及《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债务重组协议》。(详细内容已于2001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
《证券时报》上)为实现重组协议中规定的权利义务,2002年1月24日,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又签署了《上市公司
股份抵债协议》、《股份托管协议》,有关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一、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0890万股国有法人股
中的7500万股,以每股0.25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总价值为1875万元,抵偿欠其的等值债务。(相关内容也于2001年11月27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二、有关上述转让事宜尚须经财政部的批准,在财政部批准之前,广州白云
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7500万股法人股托管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广州办事处经营管理,托管期间出现的分配股票红利或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而派生的股份,一并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经营管理。
    三、托管期间,本公司召开的每一次股东大会,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全权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出席并授权其行使7500万股国有法
人股的表决权,若本公司进行分配,由此产生的红股或红利最终归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所有。
注:本次托管事宜尚未获得有关权力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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