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重大损失公告
2002-02-07 23:06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前,我司在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现,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莆田农业工程有 限公司未经公司总部同意,擅自于2001年11月19日与吴向荣等四人签订了《莆 田秋芦洪南基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其承包期限为50年的200亩莆田秋芦洪南 基地的所有山地及配套设施以远低于正常情况的价格转包给吴向荣等四人。该 子公司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我司2001年5月28日下发的《闽九综(2001)024号关 于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企业资产流失的紧急通知》,对本已资不抵债的公司资产 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侵害了我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司已聘请律师,将依据 法律程序要求撤销该无效承包合同,设法保全公司资产,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 任。我司将根据事态进展及其将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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