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3-04 23:12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二年三月一日下午在川
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监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
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实现净利润55,002,402.02元,
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00,240.20元和法定公益金5,500,240.20元, 可
供分配利润为44,001,921.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879,990.56元(根据国
家有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200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由
33,171,124.56元追溯调整为29,879,990.56元), 2001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73,881,912.18元。
    根据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将可供分配利润的50%用于分配。经公司董
事会研究决定,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470,000,000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0.78元
(含税),共计派发36,660,000元,剩余37,221,912.18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度分配。分配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2年公司利润分配次数为1次,于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后进行,分配采取
派发现金形式。分配预案为:将2001年未分配利润加上200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30-60%用于股利分配,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及二○○二年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6、审议通过了《聘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吴贵鑫先生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贵鑫先生简历附后)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
及议题》
    决定于二○○二年五月九日上午召开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如下议题:
    (1)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年度工作报告;
    (2)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年年度工作报告;
    (3)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财务决算及二○○二年年年度财
务预算的报告;
    (6)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到会董事签名

     2002年3月1日

    吴贵鑫先生简历
    吴贵鑫,男,37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从南京化工学院毕业
分配至川化厂,历任川化二化厂二合车间工艺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二化
厂副厂长、二化厂厂长。现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1日下午在川化宾馆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 人。监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3人
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1年度实现利润
74,075,400.00元,实现净利润55,002,402.02元,在分别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5,500,240.20元和法定公益金5,500,240.20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73,881,912.18元。根据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将可供分配利润的50%
用于分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470,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8元(含税)。此方案待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后实施。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2年利润分配次数为1次,于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后进行,分配采取派发
现金形式。分配预案为:将2001年未分配利润加上200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总
额的30%—60%用于股利分配,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吴贵鑫先生为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贵鑫先生简历附后)
    七、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议题。决定于2001年
5月9日上午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该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5月9日上午
    2、会议地点:四川成都青白江川化宾馆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董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1年4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
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
理人代理还须持有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
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01年5月8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4)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室。
    6、注意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室。
    邮 编:610301
    联系电话:(028)3308291 3302000—3777
    传 真:(028)3308290
    联 系 人:武金波 郑 林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日

    附件一:
    吴贵鑫先生简历
    吴贵鑫,男,37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从南京化工学院毕业
分配至川化厂,历任川化二化厂二合车间工艺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二化
厂副厂长、二化厂厂长。现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
同意、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帐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布2001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2年3月5日公布2001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川化股份”将于2002年3月5日上午9点30分起停牌半天,2002年3月5日下午1点
整起恢复交易。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2000年 2001年比2000年增减(%)
净利润(万元) 5500.24 9325.03 -41.02
每股收益(元) 0.12 0.20 -40.00
每股净资产(元) 2.94 2.90 1.38
净资产收益率(%) 3.98 6.84 -41.81
    二、2001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再融资预案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
    1、200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
4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8元(含税)。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须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本次董事会未审议2002年再融资预案。
    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01年5月9日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日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二年三月一日在川化
宾馆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会议作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同意《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
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
真、细致地检查,认为200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
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项目
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是基本一致的。个别项目的变更和进度调整,
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2001年6月20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向》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的分析意见。一致认为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按照本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而作
出的决策,完全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时,也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对规避投资风险的审慎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项目调整原因明确,实事求是,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两个议案。
2001年8月8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并在2001年8
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原《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及进度调
整,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程序
进行的。
    4、本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
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无内幕交易行为。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
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
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7、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利润实现数较上年有所降低
的原因分析和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的,是真实、客观的。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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