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天财:股权转让公告
2002-03-12 22:44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将所持控股子公司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3600万股中的1500万股以2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大天财在天津奇普思科技有 限公司中所持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90%)此次股权转让并未构成关联交易,转让协 议签署日期为:2002年3月11日。 本公司于2002年3月11日(星期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此 次股权转让事项。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经过 认真审议,实到董事全票通过。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须征得债权人同 意,无须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1997年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地址: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该公司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服务(电 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节能技术、环境科学等);商业、物 资供销的批发兼零售;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业务,法定代表人庞金华。 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性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对天津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运营和管理。海泰控股集团主要负责天 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能 力、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企业及产品。近三年来业务发展迅速。 海泰控股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经营,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亦无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该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7700435080。 该公司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均无关联。 2.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无其他当事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此次决定将所持的控股子公司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3600万股中的 1500万股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项股权上无设定 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同时,该项股权未涉及诉讼、仲 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天 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 地天津。该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的设计与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与信 息的技术与产品)业务。本公司出资3600万元,占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本 总额90%,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余10%的股权。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资产总额4100.95万元,其中负债总额100.95万元、应收款项总额850万元、净 资产4000万元。由于该公司新成立不久,所以并未形成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 利润和净利润。该公司目前尚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此次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现金支付。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转让出资款3000万元划入天大天财指定账户。天 大天财自收到本协议的转让出资后的第2日起90日内,向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股东 及注册资本比例的变更登记,使海泰控股成为奇普思公司的注册股东,享受公司 章程规定的股东权益。 2.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转让价格,即2元/股。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产生关联交易,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公司通过引进强有力的战略合作伙伴,从而建立长 期战略合作关系,将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尽快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股权转让预计将为公司形成1500万元投资收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年三月十二日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3月11日 (星期一)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经过认 真审议,通过如下内容: 一、决定将本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天津奇普思科技有限公司3600万股中的1 500万股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决定向中国银行天津南开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 年。 以上款项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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