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诉讼事项公告
2002-03-13 23:38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 讼 事 项 公 告
公司于日前收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一份,公告如下: 1999年3月,中国银行漳州支行与福建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四 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480万,四份借款合同均由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担保。由于福建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只在2001年9月10日归还本金 28万元,其余借款本金452万及利息未还,中国银行漳州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我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于2002年4月2日到庭。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谨防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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