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诉讼事项公告
2002-03-13 23:38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 讼 事 项 公 告

    公司于日前收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一份,公告如下:
  1999年3月,中国银行漳州支行与福建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四
份借款合同,借款总额480万,四份借款合同均由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担保。由于福建九州映雪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只在2001年9月10日归还本金
28万元,其余借款本金452万及利息未还,中国银行漳州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我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于2002年4月2日到庭。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谨防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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