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诉讼事项公告
2002-03-15 23:40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日前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一份,公告如下: 1995年3月15日,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福建九州集团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一份 借款合同,借款本金199.22万,利息1684910.67元。借款合同由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进行担保。 由于福建九州集团装饰工程公司只归还本金8800元,其余借款本金199.22万及利 息1684910.67元未还,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司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并于2002年4月5日到庭。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债务沉重,谨防投资风险。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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