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 州:诉讼事项公告
2002-04-01 23:07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 讼 事 项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前我司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称有股民状告我 司及13名原董事因在1996至1998年期间对外进行虚假信息披露(证监会已于2001 年对此事做了处罚),导致其投资损失,要求我司及十三名原董事对其损失进行 相应的赔偿。目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确定开庭日期。
特此公告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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