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集团:召开股东大会
2002-04-17 23:02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提示公告

    本公司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公告已于2002年3月26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为切实保护股东的权利,现将召开2001年度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白玉兰大酒店。
    3、会议议题:
    (1)《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1年度公司决算方案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关于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的议案》;
    (5)《<200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的议案》;
    (7)《关于补聘200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设立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9)《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4、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2年4月10日  
    5、所有2002年4月10日收市结束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两天前送达至
联系地址。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
公司(个人股东的书面回复应附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的书面回
复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通过
传真、通信方式进行登记。
  7、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8、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
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
  9、会议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0756-2356005;传真:0756-2297613。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旅游大厦四楼公司证券法律部。
    邮编:521000
  10、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及授权委托书参见200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告。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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