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电力A: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4-18 22:31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18日上午,在汕头 电力开发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3名,持有股份1 19,562,579股,占公司总股本57.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以投 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董事会报告暨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股份119,562,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9,562,579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9,562,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7,759,366.23 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74,716.20元 ,按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637,358.10元(以上“两金”的计提数包含子公司 的计提数额),总计1,912,074.3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7,291.93元 ,加上2000年度末未分配利润567,747.68元,至2001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15,039.61元。 根据本公司2001年度的盈利水平,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考虑公司的发展 和拟进行资产重组等方面的需要,决定2001年度不向股东进行股利分配,也不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9,078,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99.5952%;反对股份4 8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4048%;弃权股份0股。 5、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9,562,579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谢灵、肖端二位独立董事及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119,562,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7、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19,562,579股 ,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审议通过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 意股份119,562,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许利雄律师、张玮律师参加,并由许利 雄律师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联系人:袁克新 联系电话:(0754)8857382 传真:(0754)885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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