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4-22 23:04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正,
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召开董事会会议,此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人,
实际到会六人(董事徐丰利、陈于财、王俊峰、赵永进委托施建勋董事代为出
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董事施建勋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批准吉
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提171,174千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3、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批准吉林化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计提599,609千元的坏帐准备。
    4、 批准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报告。
    5、 通过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
财务报告。
    6、 通过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财
务报告,并授权两名董事签署该报告。
    7、 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亏损人民币1,804,981千元,加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
861,080千元,累计亏损人民2,666,061千元;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净亏损为人
民币1,824,978千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2,580,982千元。二者皆为亏损,故本公
司董事会建议不向股东派发年度末期股息,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二零零一年度公司亏损较大,公司拟在二零零二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实现的利润(若有)用于弥补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亏损。若弥补亏损后出现剩余利
润,将结转二零零三年度。具体分配事宜将由董事会届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
由二零零二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8、 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二零零二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酬金的议案,建议二零零二年度公司董事酬金为人民币46万元,其中独立董事为
人民币4.5万元,监事酬金为人民币22万元。
    9、 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
议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
境外核数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度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聘期自二零零一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起至二零零二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0、批准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东周年大会股权确定日期的
建议,确定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为股东周年大会的股权确定日。二零零二年五
月十九日至六月十七日(包括首尾两日)为暂停办理本公司H股股东过户登记日
期。
    11、批准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日举行
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将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发给本公司股东并以公告形式
通知股东。
    12、批准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年报并批准在境内外公布本
公司二零零一年年报。
    13、批准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F表格,并授权施建勋董事代表公司
签署该表格。
    14、通过于力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批准。
    15、接受陈于财、王俊峰、赵永进董事的辞呈,辞呈自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七
日股东大会结束起生效;通过李孝如、王柏枫、吕岩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16批准聘任张兴福、兰云升、李祟杰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由于本公司董事倪
慕华先生和姜吉祥先生分别出任吉林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因此不再担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
    17、批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特别处理的议案。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

     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兹通知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二零零二年六月
二十二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举行
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大会,籍以处理以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确定二零零二年度本公司董事及监事酬金;
    6. 审议继续聘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执业会计师)为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度境外核数师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
计师)为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境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7、补选于力为本公司董事;补选李孝如、王柏枫、吕岩峰为公司独立董事。

     承董事会命
     张丽燕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国吉林
     2002年4月22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于力,男,43岁,高级工程师,现任吉林石化分公司总经理。于先生毕业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曾任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副厂长、厂长,抚顺石油化工
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抚顺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抚顺石油化工公司经理等多
个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孝如,男,45岁,美国执业律师,法学博士,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九八四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学士学位,一九八七年获纽约大学博士学位。拥有在美
国加利福尼亚州执业资格。李先生主要在美国、香港和中国从事国际商业法律工作。
    王柏枫,男,56岁,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吉林国际合作(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1964年8月毕业于吉林省财政金融学校企业财务
专业。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工财处处长、吉林省轻工业厅副厅长、吉林省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吕岩峰,男,42岁,博士,教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法学
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理事、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与
环境咨询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吉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兼职律师、长春市政协委员兼社会和法制委
员会委员。1982年1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
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教研室主任。
    附注:
    (A)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凭
护照或身份证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B)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起至二零
零二年六月十七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C)凡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
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股东(或其代理人)
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
    (D)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
    (E)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被委托人签署。如该委托
书由被委托人签署,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手续。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或授权
书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送交本次股东大会秘书
处。
    (F)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应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前,将拟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的书面回复送达本公司大会秘书处,回复可采用来人、来函、传真或电
报送递;而上述书面回复不影响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权利。
    (G)预计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H)本次大会秘书处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132021
     电话:(86-432) 3903651
     传真:(86-432) 302 8126

    附件一:
     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2年4月22日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
决议公告,"吉林化工"将于2002年4月23日上午9点30分起停牌1天,4月24日上午
起恢复交易。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2000年 2001年比2000年增减
净利润(百万元) -1803 -879 -105.12%
每股收益(元) -0.51 -0.25 -104%
每股净资产(元) 1.09 1.60 -31.88%
净资产收益率(%) -46.45% -15.66% -196.62%
    二、2001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预案及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200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无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01年配股预案:无
    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02年6月17日9时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二零零二年四月
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时整,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召开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海峰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闫伟东、李树民、王怀清出席会议,杨继钢监事已授权邹海峰监事代
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根据会议议程,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以下事项:
    一、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批准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计提171,174千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三、审议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批准
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计提599,609千元的坏帐准备。
    四、通过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
财务报告》。
    五、 通过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的《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
财务报告》。
    六、 通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认为: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的决议,利润分配、重大决策等执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零零一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有
利于公司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任何违反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全面、认真地审查了年度内本公司与吉化集团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公司(含中国石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其公平、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经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查,监事会认为,
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