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4-22 22:5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
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0人,代
表股份324,214,980股,占总股份的60.38%,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
定,大会表决结果有效。
    二、提案 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324,214,9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2、《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赞成324,214,9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3、《2001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324,214,98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4、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胡春元、陈葆华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书深华(2002)股审字029号,我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272,811,274.4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55742.4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68,055,532.00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26,805,553.20元,按5%提取公益金13,402,776.60元,余额
227,847,202.20元可供股东分配,按总股份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3元
(含税),共派息161,082,000.00元,尚余66,765,202.20元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金。
    (赞成324,138,03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反对76,950股,占
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非凡精诚律师事务所张文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是我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第十三届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载有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0年4月23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22日在本公司召开,
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董明珠因出差没有出席。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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