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达医械: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4-22 23:01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4月20日在揭
西县城霖都大道221号本公司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9人,实到 7人,会议
由董事长赵铁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亏损88,333,325.33元,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合计数为-152,275,820.56元,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1、由于本年度发生重大亏损,决定本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公益金。
    2、本期也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预计下一年度实现的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2年,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
构,为期一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决定: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本
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制度》;
十三、否决了广东威达医疗器械集团公司拟用水电站的资产抵偿欠本公司款项
的重组提案:
    根据原控股股东威达集团的提议,2000年4月18日,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曾决定同意威达集团用水电站的资产抵偿欠本公司款项。截止到目前,由于威
达集团自身的重组没有取得进展,水电站的资产不能注入到威达集团,董事会根据
实际情况认为该方案已经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否定了该提案。本董事会将根据各
大股东的实际情况,继续努力争取其他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度暂不计提广东威达医疗器械集团公司欠本公司
资金的资金占用费的决定;
    2001年度,威达集团共计偿还本公司3244万元欠款,由于该公司财务状况十分
困难,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稳健性原则,董事会决定本期不向威达集团计提资
金占用利息,待该公司财务状况好转后再向其计收,同时责成管理层与其签定以后
年度计收利息的协议。
    十五、决定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20日

     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2年4月23日(星期二)在《中国证券报》
上公布2001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威达医械"股票于2002年4月23日上午
9点30分起停牌半天,2002年4月23日下午1点整起恢复交易。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01年 2000年 2001年/2000年增减
净利润(万元) -88,333,325.33 2,130,734.47 -4245.67%
每股收益(元) -0.79 0.019 -4257.89%
资产收益率(%) -365.66 1.65 -22261.21%
每股净资产(元) 0.22 1.15 -80.87%
    二、2001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再融资预案及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 2001年度期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02年再融资预案:无
    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盖章)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20日在揭
西县城霖都大道22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龚明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在本年度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有保
留意见、解释性说明段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关于保留
意见、解释性说明段的说明,客观、如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亦无发现有内幕交易事项。
    4、公司关联企业的全部交易均按一般及公平原则进行,没有发现任何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2年4月20日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报告已经披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末每股净资产为0.22元,低于股票面值1元,财务状况异
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2.1节中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自年4月24日起实行特别处理,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票简称由"威达医械"变为"ST威达",其股票代码不变;
    二、本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幅由10%变为5%;
    三、本公司股票于2002年4月23日停牌一天。


     威达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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