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5-09 22:49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9日上午在川化宾馆会议 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340,023,9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2.3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木喜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五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340,023,9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1年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340,023,9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40,023,9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年度实现净利润55,002,402.02元,在分别 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00,240.20元和法定公益金5,500,240.20元后,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001,921.62元,加上2000年的未分配利润29,879,990.56元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2001年期初未分配利 润由33,171,124.56元追溯调整为29,879,990.56元),2001年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73,881,912.18元。根据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将可供分配利润 的50%用于分配,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2001年末公司总股本470,000,000 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 赞成340,023,9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不具备证监会规定的审计资格,在2002年1月11日召 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解聘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四川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赞成340,023,900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张如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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