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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银 山:提示性公告
2002-05-09 22:59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已于2002年4月26日发布了《股票暂停上市公告》。目前,公司出售 资产、转让五家子公司股权的相关议案已获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于5月 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涉及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手续目 前已在办理过程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修订稿第二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在股票暂 停上市期间,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可以在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 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一)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 (二)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修订稿第二节终止上市的规定如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 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三)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 (六)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但公司出现亏损的。 特此公告。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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