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百: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02-05-15 23:46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分红派息
     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2年3月28日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01年度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现的净利润
24,093,524.7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09,352.4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
1,204,676.24元。
    2、公司决定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提取16,763,348.00元作为2001年度分
配派息资金。本次会议决定,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派发现金红利形式,
以实施配股后的总股本209,541,8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0元(含税),
可供分配现金红利16,763,34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此
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4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3日
    2、除息日:2002年5月24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24日
    三、分红派息的对象
    截止2002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派送的现金红利将于2002年5月24日通过托管证券商直接划
入股东的资金帐户。
    2、国家股、法人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派发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联 系 人 :韩 波
联系电话 :(027)82777083
传 真 :(027)82823568
地 址 :武汉市汉口江汉路129号
邮政编码:430021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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