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美雅A: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5-20 22:52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0日上午在本公 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数1 72,576,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3.5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国良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1,57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二、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1,57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三、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51,57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四、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度分配政策同意151,57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1、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320,837,560.2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00,7 34,970.0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21,572,530.2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由于公司面临结构调整期,预计公司2002年度主营业务盈利大幅增长 可能性不大,加上以前年度亏损数较大,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 决定2002年度盈利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分配、不转增,不提取三项基金。 五、关于弥补累计亏损的议案:同意151,57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21,572,530.26元。依据中国证监会第3号 规范问答《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 余公积金已全部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公司决定用资本公积金弥补2001年度末 的累计亏损,截止2001年度末,公司股本溢价资本公积金为1,185,752,828. 84元,以其中的366,572,530.26元弥补累计亏损。本次弥补累计亏损后,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详见下表: 项 目 弥补亏损前 弥补亏损数(+、-) 弥补亏损后 股 本 396,515,872.00 / 396,515,872.00 资本公积 1,238,358,866.97 -366,572,530.26 871,786,336.10 盈余公积 37,848,720.91 / 37,848,720.91 其中:公益金 37,848,720.91 / 37,848,720.91 未分配利润 -421,572,530.26 366,572,530.26- 55,000,000.00 股东权益小计 1,251,150,929.62 / 1 ,251,150,929.62 六、董事会任满换届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的议 案: 选举冯国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376,589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选举吕陆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70,376,589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选举董光元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吴继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何建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林树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冯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郭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51,756,306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孟家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151,756,306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18,620,283股,弃权2,200,000股。 七、同意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元:同意151,75 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八、关于监事会任满换届的议案: 选举梁惠金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选举梁剑青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同意151,756,306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0股,弃权20,820,283股。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51,756,306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股份的87.94%,反对18,620,283股,弃权2,200,000股。 十、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170,376.589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十一、关于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70,376.589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十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70,376.589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十三、关于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70,376.589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十四、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170,376.58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98.73%,反对0股,弃权2,200,000股。 本次会议由广东对外律师事务所张锡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对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0日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5月20日在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冯国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冯国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吕陆洋、董光元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根据公司董事长冯国良先生提名,聘任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5月20日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5月20日在本公 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梁惠金、梁剑青和职工代表监事肖东仪) 出席会议,会议一致通过梁惠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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