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5-22 23:2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经2002年4月16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派息方案
    以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4,720万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代缴,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3.2元现金。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9日
    除息日:2002年5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5月30日
    四、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
帐户。国有法人股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马坝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2123
    咨询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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