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富 华: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5-23 23:28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次)于2002年5月23日上午九点正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代表13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参加表决人数10人,代表股数1319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
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阎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319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并
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以1319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100%, 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并
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319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并
通过了2001年年度报告。
    四、以1286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97.5 %,0股弃权,3300000 股
反对,占总表决权2.5%,审议并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33,106,096.11元,净利润26,894,39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349,7
34.51元,2001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1,455,342.25元。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将2001年度实现利润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1年度不进行分红派息,也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以1319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100%,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并确
定其报酬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继续聘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咨询服务,聘
期一年, 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
     六、以131976100股赞成,占总表决权100%, 0股弃权,0股反对,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关闭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与香港华凌纺织有限公司合资组建
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三年,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主要从
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我公司持有其88.92%的股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现
有项目的开发及销售,且无发展前景。基于以上情况,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清算并关闭重庆富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恒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梁眉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四次)
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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