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天财:股东天津大学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公告
2002-05-30 22:39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东天津大学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1年11月22日,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天津大学分别与丹东菊花电器
(集团)公司、天津科 技发展投资总公司、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天
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 转让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法人股
转让协议书》。
    2002年4月25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国家教育部[2002]
12号文批复,天 津大学将其所持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4100.7856万股国
有法人股中的1102.0226万股以 每股7.7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集
团)公司400万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 14.6998万股、天津海华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 8307万股。
    此次国有股转让完成后,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仍为12275.4552
万股,其中天津 大学持有国有法人股2998.763万股,占总股本的24.43%;天津
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持有国家 股314.6998万股,占总股本的2.56%;丹东菊花
电器(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400万股,占 总股本的3.26%;天津海华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290.4921万股,占总股本的2.3 7%;天津市增瑞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96.8307万股,占总股本的0.79%。目前, 股
权的过户手续正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协商办理中。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股数(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
1 天津大学 2,998,763 24.43 国有法人股 
2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 7,847,887 6.39 国有法人股 
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 7,842,209 6.38 国有法人股 
〓 院第七七研究所
4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 4,000,000 3.26 国有法人股 
5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3,416,998 2.56 国家股
6 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 3,147,500 2.56 国有法人股 
7 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04,921 2.37 国有法人股 
8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968,307 0.79 国有法人股 
9 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100 0.53 国有法人股 
10 天津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629,500 0.51 国有法人股 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买卖本公司
股份情况。
    四、其他事项:
    受让人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天津海华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出让人天津大学并无关联
关系。
    受让人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天津海华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并未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财政部关于批复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函。
    2、本次法人股转让的《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3、嘉得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31日

     天津大学关于出让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8.98%股份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天津大学现就将所持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4100.7856万股
国有法人股中的1102.0226万股以每股7.72元的价 格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
(集团)公司400万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14.6998万股、 天津海华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8307万股(以下
简称“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大学决策层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2002]138号文批 准。
    一、出让人情况:
    出让人天津大学是一所创办于1895年,至今已有106年的历史,以培育高
水平专业人才为目 的的高等教育学府。是国务院首批确立为全国16所重点大
学之一。
    天津大学注册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法人代表:单平。事业法人
证书为事证第1100 00001581号,联络方式:(022)27403536。
    二、出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天津大学本次转让前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4100.7856
万股,占该公司 总股本33.41%,2002年4月25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
138号文,国家教育部[2002] 12号文批复,以每股7.72元的价格将1102.0226
万股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400 万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314.6998万股、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
限责任公司96.8307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天津大学仍持有天津天 大天
财股份有限公司2998.763万股,占该公司24.43%,仍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为天津大学全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为天津天大
天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股东之一。截至本报告日,该公司共持有天津天
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784.7887万 股,占天大天财总股本6.39%。
    目前,天津大学共有校长、副校长6位,分别为:校长 单平,副校长
郁道银、寇纪松、 胡小唐、苏全忠、杭建民。其中,寇纪淞为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建民为天 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同时,
二人各持有该上市公司1300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0.00106%。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卜冬梅为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持有该上市 公司1300股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0.00106%。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天津大学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公告
日之前六个月内未 出现买卖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人为:天津大学,受让人为: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
天津科技发展投 资总公司、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海华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5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国家教育部[2002]
12号文批复,天 津大学将其所持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4100.7856万股国有
法人股中的1102.0226万股以 每股7.72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丹东菊花电器(集团)
公司400万股、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3 14.6998万股、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290.4921万股、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96. 8307万股。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于1999年2月3日与2月27日签署完成,现金支付。
    目前,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积极协商办理中。
    天津大学作为天大天财公司控股股东为弥补科研不足,进行此次国有法人股
股权转让,天津 市嘉德律师事务所已就出让人及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背景、资信
情况及受让意图进行合理调 查,并相应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大学关于股权转让的报告;
    (二)股权转让协议书;
    (三)天津大学事业法人证书。
    天津大学
    法定代表人:单平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02年5月13日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关于受让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56%股份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天津科技发展投资 总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天津天大
天财股份有限公司314.699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 总股本的2.56%(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2002]138号文批 准。
    一、受让人情况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是由天津市市政府投资组建的纯国有投资公司。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 总公司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1200001000350,注册资本人民币为
壹亿伍千玖佰肆拾捌万元,注册地址为天津市 开发区第五大街泰华路12号,
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215,481,860.14元,公 司法定代表人
为杨应敏。
    联络方式:(022)28371748。
    二、受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受让人于2001年11月22日与天津大学签订了此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
协议书,在此之前 未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此次转让,
共持有天大天财公司314.6998万股 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56%,未成为第
一大股东,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二)受让人的各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在报告日均未各自单独持有及共
同持有天大天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受让人与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
告日各均未持有天 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受让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均无买卖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行为的;
    四、股份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属协议转让,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以每股7.72元的价格
受让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314.699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56%,
转让方天津大学为事业单位法 人,受让方为国有企业。转让支付对价为现金支
付,协议签字时间为2001年11月22日,本次 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
[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批准, 目前正在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简式报告;
    (二)转让协议;
    (三)营业执照。
    天津科技发展投资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应敏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002年5月31日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0.789%股份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天津天大
天财股份有限公司96.8307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 股本的0.789%(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2002]138号文批 准。
    一、受让人情况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司是天津开发区津广实业公司脱勾改制组建的公司,
天津开发区津广 实业公司原为天津市国税局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
资产,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 关规定,进行改制组建。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
司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1201911501198,注册资本人民币为伍 拾万元,注册地址为
天津市开发区,截止2001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15,929,553.57元 。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孟昭颐,联络方式:(022)27837719。
    二、受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受让人于2001年11月22日与天津大学签订了此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
协议书,在此之前 未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此次转让,共
持有天大天财公司96.8307万股 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0.789%,未成为第一大
股东,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二)受让人的各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在报告日均未各自单独持有及共同
持有天大天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受让人与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
日各均未持有天 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受让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均无买卖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行为的;
    四、股份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属协议转让,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司以每股7.72元的价格
受让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96.8307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0.789%,
转让方天津大学为事业单位法 人,受让方为国有企业,转让支付对价为现金支
付。协议签定时间为2001年11月22日,本次 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
[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批准, 目前正在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简式报告;
    (二)转让协议;
    (三)营业执照。
    天津市增瑞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昭颐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002年5月31日

     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受让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2.37%股份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天津天大天
财股份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 总股本2.37%(以下简称“本次股
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2002]138号文批 准。
    一、受让人情况
    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国家开发投资所属国投建化实业公司和天
津经济建设投资集 团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0911500267,
注册资本人民币为贰千零陆拾捌万元,注册地 址为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截止
2001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49,376,134.46万元,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汤晓春,
联络方式:(022)23112104。
    二、受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受让人于2001年11月22日与天津大学签订了此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
协议书,在此之前 未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此次转让,共
持有天大天财公司290.4921万股 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37%,未成为第一
大股东,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二)受让人的各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在报告日均未各自单独持有及共同
持有天大天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受让人与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
日各均未持有天 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受让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均无买卖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行为的;
    四、股份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属协议转让,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每股7.72元的价格
受让天津天大天 财股份有限公司290.492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37%,
转让方天津大学为事业单位 法人,受让方为国有企业。转让支付对价为现金支
付。协议签定时间为2001年11月22日,本 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
[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批准 ,目前正在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简式报告;
    (二)转让协议;
    (三)营业执照。
    天津海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晓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002年5月31日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关于受让
     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3.26%股份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 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丹东菊花电器(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人”)受让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占总股本的3.26%(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
[2002]138号文批 准。
    一、受让人情况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是由丹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组建的大型集
团公司,在丹东市工 商局注册的集团公司,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2106001111267(1-1),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壹千柒佰伍拾万元,截
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91,416,372.76万 元,公司注册地址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路桃源街424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牧复,经济性质 为国
有,经营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子产品、显示器制造及其主要技术咨询,主要
联络方式为 (0415)6162793。
    二、受让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受让人于2001年11月22日与天津大学签订了此次国有法人股股权转
让协议书,在此之前 未持有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过此次转让,
共持有天大天财公司400万股国有 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26%;未成为第一大
股东,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二)受让人的各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在报告日均未各自单独持有及共
同持有天大天财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受让人与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
告日各均未持有天 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三、前六个月的股份交易
    受让人包括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以及一致行动人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告日之前六个月均无买卖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行为的;
    四、股份转让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属协议转让,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以每股7.72元的价格
受让天津天大天财 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26%,转让
方天津大学为事业单位法人,受 让方为国有企业,转让支付对价为现金支付,
协议签定时间为2001年11月22日,本次股权转 让已获国家教育部教财函[2002]
12号文、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138号文批准,目前正 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简式报告;
    (二)转让协议;
    (三)营业执照。
    丹东菊花电器(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牧复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0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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