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陶瓷: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5-31 23:14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31日上午九时
在淄博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苏同强先生主持,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
共9人,代表股份5557.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590.7813万股的 44.138%。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5)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6)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7)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8)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事务所及支付报酬
的议案;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10)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
    (1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增发方案中延长增发有效期限的议案,有效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一年内有效;
    同意股数5557.344万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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