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6-06 06:5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2
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胡春元、陈葆华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
见书深华(2002)股审字029号,我公司2001年实现净利润272,811,274.47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4755742.4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68,055,532.00元,按10%提取法
定公积金26,805,553.20元,按5%提取公益金13,402,776.60元,余额
227,847,202.20元可供股东分配,按总股份53,69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息3元
(含税),共派息161,082,000.00元,尚余66,765,202.20元转入任意盈余公积
金。扣税后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每10股派息2.4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6月12日,除息日为2002年6月13日 。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到2002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及尚未办理托管手续的"格力
电器"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属于上述分派对象已托管的 "格力电器" 登记在册公众股东的股息于2002年
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法人股和高层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尚未办理托管手续的"格力电器"股东所分权益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投资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6号
    咨询电话:0756 8614883--2416
    传 真:0756 862258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3、股份结构表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明细表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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