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6-13 06:5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5日召开的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26日的 《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现将实施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43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 定,A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6月18日,除息日为2002年6月19日,红利发放 日为2002年6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2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家 股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息通过本公司划入其指定帐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刘群 联系电话:(0371)7984649 传真:(0371)7984647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欢街6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2、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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