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通化工: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
2002-06-18 06:02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7月21日上午9:00在辽宁盘锦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2、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的议案》。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在2002年7月5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有效资格证明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外地可以信函或传 真联系。 五、其他 1.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1号新城大厦西座11楼 3. 联系电话:(0755)2275565 4. 传真电话:(0755)2275575 5. 联 系 人:陆峰 6. 邮政编码:518031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 月15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股东帐号: 二○○二年 月 日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于2002年6月15日在辽宁省盘锦市 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及董事受权代表共计1名, 经到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弥补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 建工程(含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并变更开办费摊销、所得税先征后返还收入确认 的方法,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该等会计政策的变更。截止到2001年末本公司因此 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125707787.63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理班子的提议,并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以资本公积来弥补负的未分配利润。 2、 审议并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基地为辽宁省盘锦市,为方便经营与管理,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拟将本公司注册地变更为辽宁省盘锦市,公司名称相应变更为 盘锦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 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 本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更改为“盘锦辽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SHENZHEN LIAOHE DONGDA CHEMICALS COMPANY LIMTED"变更为“PANJIN LIAOTONG CHEMICALS COMPANY LIMTED"。 (2) 本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的住所为深圳市深南中路新城大厦西 座11楼"变更为“公司的住所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区"。 特此公告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5日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诉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15日在辽宁省盘锦市 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股东代表共 名,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由 主持。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情况如下: 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8933521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89335214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3.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同意489335214票,反对0票, 弃权0票。) 4.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489335214票,反 对0票,弃权0票。) 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继续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4893352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辽宁辛西亚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为本公司法 律顾问的议案》。(同意4893352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收购盘锦辽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合肥生产装置 预案》。(同意4893352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①收购标的概要 辽河集团所属复合肥生产装置现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吨高效复合肥,以尿素(尿液)、 液氨、硫酸、磷酸、重钙为主要原料,特点是生产混配,适应测土施肥。 ②定价原则 根据双方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经沈阳中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交易资产于2002年2月28日(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7539.42万元(中沈评报字 <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③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 根据双方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规定,辽通化工应支付的款项由辽通化工对辽河 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中抵扣。 ④其他情况说明 待该项决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复合肥生产装置所用的土地将由辽通公司向辽河 集团租赁使用,价格为0元/年。 8.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收购盘锦辽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PVC项目用地》 (同意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①收购标的概要 交易标的为辽河集团所属的原PVC用地(共计35l亩)使用权,土地面积234567.5平方 来;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级别为二级,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证号为盘国用(土) 字第19970092号,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辽河集团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 期限为50年,起止时间为1997年4月9日至2047年4月8日,估价期日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为44.89年。 根据土地使用证记载,估价期日时该土地不存在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估价期日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排水、通讯),宗地 内"五通一平"。 ②定价原则 根据关联交易双方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经辽宁国地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该项交易资产于2002年5月18日(估价期日)的评估值7435.79万元(辽国地估字<2002> 第048号土地估价报告书)。 ③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 根据关联交易双方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规定,辽通化工应支付的款项由辽通化工 对辽河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中抵扣。 ④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收购该宗土地议案中的价格是依照该宗土地证公告的,每平方 米地价为155元。现经辽宁国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该宗土地属工业二级地,地价为315元/平方米, 总地价为7435.79万元。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是辽宁辛西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为符合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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