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酒 鬼: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6-19 06:24   

     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分配方案。
    根据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1年度共
实现净利润101,874,657.20元,在分别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93,183,732.26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1,728,886.46元。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本公司于2002年5月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2001年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303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 3 元(含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红利,
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交,扣税后,向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每
10股实派2.4元,此次分配共分派现金90,915,000.00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次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为:6月26日,除息日为6月27日。
  派息日为6月27日。
    三、分配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所派发红利于2002年6月27日由托管券商划入股东资金帐户。
    2.国有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分得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743-8312079、8312148
  3.咨询传真:0743-8312178
    六、备查文件: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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