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 华: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6-29 06:3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6月28
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布心路三零零八号本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本公司第十
一次(200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84,75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8%,其中:A股股东所持股份为84,516,30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7.63%; B股股东所持股份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本次大会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谢如贤
先生主持。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
股数0股。
    二、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
股数0股。
    三、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
股数0股。
    四、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股,
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
0股。
    五、通过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股,
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
0股。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
权股数0股。
    七、通过关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
权股数0股。
    八、通过关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84,516,302
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 0股;弃
权股数0股。
    九、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何雄森监事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
股84,516,302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
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股。
    蓝启华监事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
股84,516,302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
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股。
    彭铁生监事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其中A
股84,516,302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
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股。
    十、通过《关于聘请2002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
84,516,302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
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股。
    十一、通过公司《关于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赞成票84,756,3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其中A股
84,516,302股,占表决权的100%;B股240,000股,占表决权的100%;反
对股数 0股;弃权股数0股。本议案为公司监事会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深圳大地律师事务所王保林律师到会见证,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的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推荐何雄森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