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 亚 达:关于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公告
2002-07-06 06:55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公告

    一、本公司董事会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中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深圳中航”)于2001年12月7日与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简称“北大方
正”)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深圳中航拟将其持有占本
公司股本总额29%的发起人法人股转让给北大方正),由于协议生效先决条件
之一——“股权转让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未能于2002年6月30日前完
成,北大方正已于7月3日正式通知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因为未能如期完成上述
先决条件,《股权转让协议》已终止履行。深圳中航目前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130,248,000股。
    二、本公司曾于2001年12月7日与方正(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组
建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共同出资成立从事计算机软
硬件及信息产品的开发、销售及系统集成业务的合资公司),由于双方未能进
一步就拟合资公司的合营合同条款达成共识,双方同意终止协议,取消上述成
立合资公司的计划。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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