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02-07-18 06:47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扣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24元
    2.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3.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4.现金红利到账日:2002年7月24日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450,000.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24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2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为每10股0.24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10股0.30元。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让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电话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51—3608158
    六、备查文件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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