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利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2002-07-18 06:47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扣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24元 2.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3.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4.现金红利到账日:2002年7月24日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450,000.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23日 除息日:2002年7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24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止2002年7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为每10股0.24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10股0.30元。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通过股东托管让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电话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51—3608158 六、备查文件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捷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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