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股份:2002年中期报告摘要
2002-07-31 06:00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经本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故未参加董事会的董事有四人,名单为:汤欣、朱永彤、张莉莉、吴章汉。其中朱永彤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本半年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经本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故未参加董事会的董事有四人,名单为:汤欣、朱永彤、张莉莉、吴章汉。其中朱永彤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本半年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信股份 股票代码:000765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涂飞舟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陈志刚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18号招银大厦11F 电话:(027)85743352 传真:(027)85743351 电子信箱:hxgf0765@public.wh.hb.cn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1-6月份 2001年1-6月份 净利润 -21,170,554.85 5,445,82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070,019.25 2,640,442.26 每股收益(摊薄) -0.09 0.035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8.70% 1.8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8.33% 2.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8.29% 1.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9 -0.919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43,430,181.87 264,600,736.72 每股净资产 0.98 1.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89 0.97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为营业外收支净额-100,535.61元。 三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18152户。 (三)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 东 名 称 期未持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1 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91451404 36.75% 2 武汉市江汉区房地产公司 7056000 2.84% 3 武汉市城市信用合作联合社 7056000 2.84% 4 武汉市保险公司江汉支公司 5880000 2.36% 5 深圳丰华电子有限公司 4704000 1.89% 6 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村村民委员会 4086858 1.64% 7 上海沪香工贸有限公司 2851200 1.15% 8 无锡智慧投资有限公司 2537142 1.02% 9 武汉市江汉财务开发公司 2370816 0.95% 10 上海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2368000 0.95% 注:十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说明 (1)持有公司5%(含5%)以上的股东为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华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计91451404股股份(占股本总数的36.75%)托管给北京龙宇投资有限公司。在托管期间,北京龙宇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对所托管的91451404股本公司的股份行使除股份处置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收益权、经营管理权、提案权、提名董、监事的权利等)。托管期自2002年5月28日至2005年5月28日(公告见2002年5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其下属公司武汉华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办理贷款担保,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57 ,157,128股及其派生的红股34,294,276股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续冻,冻结期限为六个月(2002年3月26日至2002年9月12日止)。 (3)本公司前10名股东均系非上市流通股份且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份计91451404股(占股本总数的36.75%)托管给北京龙宇投资有限公司,托管期限自2002年5月28日至2005年5月28日,公告见2002年5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实际控制人名称:北京龙宇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 龙 成立日期:2002年3月 注册资本:2998万元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肖龙 5%、徐燕 50%、余奇才 4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以上中介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培训及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离职情况: 1、200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同意杨凯先生、郑慎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并聘任张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 2、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栗抗生先生、董全元先生 、许亚新先生、万建平先生、王克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并应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肖龙先生、陈昌华先生、徐燕女士、涂飞舟先生为董事、刘桦先生、汤欣先生、杨贺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 报告期内无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职情况。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比增减变化 项 目 报告期数(元) 上年同期数(元)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9,011,069.25 127,373,804.50 -92.93 主营业务利润 -4,788,294.75 37,254,867.45 -112.85 净利润 -21,170,554.85 5,445,827.84 -488.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93,489.84 -10,287,387.55 -55.35 1)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2.93%的主要原因系由于因为作为公司目前支柱产业的电脑业销售业绩不理想,商业领域依然不景气。 2)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12.85%的主要原因系由于主营业务在销售收入减少同时销售收益率也在下降。 3)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88.75%的主要原因系由于主营业务利润下降,但各项费用支出并没有较大变化。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少减少55.35%的主要原因系由于销售额下降,现金流量减少同时报告期内也没有进行大的筹、投资。 2、总资产、股东权益与期初相比的变化 项 目 期末数(元) 期初数(元) 增减(+、-)% 总 资 产 746,477,123.21 769,052,541.45 -2.94 股东权益 243,430,181.87 264,600,736.72 -8.00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行业没有发生变化。主要行业有商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由于商业的不景气,IT业利润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总收入收入989.26万元,总成本及其间费用为3,448.3万元,亏损21,170,554.85万元。 1.目前武汉市商业竞争激烈,公司不具备竞争优势,公司的商业业务在逐渐萎缩,但同时商业经营主体至今在资产管理、人员负担方面费用没有较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商业销售收入为28.34万元,营业场所、闲置房屋租赁收入为86.44万元,总计114.78万元,只占公司报告期内总收入989.26万元的11.6%,而成本及期间费用合计为1,775.75万元,占公司总成本及其间费用3,448.3万元的51.5%。 2.公司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业务是笔记本电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该业务收入为872.72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88.22%,成本及其间费用合计为1,552.56万元,占公司总成本及其间费用的45.02%。公司笔记本电脑的生产销售主要由下属公司武汉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承担。目前除联想、方正、紫光等是国内知名企业外,一些原本没有笔记本电脑的厂商也纷纷推出了自有品牌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台湾10大笔记本厂商已全部在祖国大陆设厂。大规模的投资导致笔记本电脑生产能力迅速扩大,使笔记本电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受市场影响,公司主要笔记本电脑产品价格加速下滑,销售收入及销售利润减少,直接造成了公司主营业务及毛利的减少。 3.在房地产行业,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下属公司厦门汉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报告期内汉厦公司未有新房地产项目出售,因此,公司房地产业务目前没有销售收入,费用也相应降低为20.8万元,占公司总成本及费用的0.6%。 (三)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我公司1999年末以总股本9803.9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每股售价12元,实际募集资金99,059,566.96元,具体使用即项目在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1)华中信息网站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2540万元,已投入1187万元,该项目正在投入中。 (2)投资1050万元设立北京达尔飞智能交通有限公司,工商核准名称为北京华信通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1年12月底注册成立,预计2002年底产生效益。 (3)设立沈阳达尔飞智能交通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投资环境发生变化,且该项目竞争激烈,为了更好的利用配股资金,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慎研究并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定,暂缓投资2700万元合资在沈阳设立沈阳达尔飞智能交通有限公司。 (4)未投入募集资金有4053万元,其中2400万元暂借给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有偿使用(以于2001年年报中披露),余下1653万元存入银行或暂作流动资金。 (四)下半年经营计划 为了摆脱公司目前的困境,也为了给广大股东一个好的回报,公司在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对下一步的经营作如下计划: 1、公司将本着"以立足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调整经营布局,将整合现有投资项目和有效资源,完善现有管理体制,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剥离不良资产,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项目的投入和管理力度,争取再次进行资产重组,造就和完成各投资集群中的旗舰企业的建设,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夯实基础。 2、我司今年计划先从股权托管入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激发企业活力;妥善安排商业冗员,制定科学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管理人才和专业骨干的培养,以人为本,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3、积极进行债务重组,进一步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打造好新的金融融资平台。 (五)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不景气,如果下季度公司不能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大的资产重组,将很难盈利。六、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也没有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发行新股的方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于2000年8月22日向光大银行新华支行借款4500万元,期限为1年。华信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为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贷款形成逾期。此外,本公司另欠光大银行新华支行借款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为武汉来雅百货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的光大银行江汉支行部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华信集团,要求本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4700万元,同时要求华信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02年6月17日开庭审理。(详见2002年5月8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2、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因为其下属公司武汉华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办理贷款担保,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57,157,128股及其派生的红股34,294,276股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续冻,冻结期限为六个月(2002年3月26日至2002年9月12日止)。 3、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伦新公司)于2001年3月23日向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由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合同书号为:0102120012),本公司为该笔贷款向担保公司作了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反担保合同号为:2001年但字第0024号),并进行了强制执行的公证(公证书号为2001武2证内字第712号),由于伦新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担保公司已代伦新公司偿还19,792,456.00元根据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从2002年3月25日起承担应付债务余额日万分之五的罚息,并承诺于2002年4月5日前还清上述应付债务及罚息,如本公司2002年4月5日前未还清全部债务,担保公司有权随时追究本公司及伦新公司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伦新公司自愿放弃抗辩权。我公司2002年6月11日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传票。截止至2002年6月30日伦新公司尚未偿还债务。 (三)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在2001年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配股资金4700万元暂借给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有偿使用,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系公司大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期限自2001年3月1日起到2001年9月30日到期。2001年已还2300万元,余下2400万元尚未归还。 此项借款由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华兴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项目进展。 (六)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与武汉市宏山迅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将武汉来雅百货有限公司全部场地和桥西商厦房产1-10楼租赁给武汉市宏山迅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租赁经营期限为13年。武汉宏山迅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单方面终止了对桥西商厦的租赁协议,对公司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发生重要影响的承诺事项。 (八)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华中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集团)与北京龙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宇)于2002年5月25日在武汉市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华信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计91451404股股份(占股本总数的36.75%交于北京龙宇托管。托管期限自2002年5月28日至2005年5月28日。(详见2002年5月28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见附表)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到情况。八、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四)公司章程文本; (五)其他有关资料。 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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