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2-08-15 06:1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2 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 下: 一、发红派息方案 经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净利润为 28,800,366.3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880,036.64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 2,880,036.64元,加上200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69,451.90元。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8,470,841.19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0.60(含税),扣税后,向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48 元,不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 本次分配需要资金18,000,000元,剩余资金470,841.19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8月22日,除息日为2002年8月23日,红利发放日为2002年8月23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8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东红利将于2002年8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 帐户,国家股、法人股股东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向本公司提交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的划入资金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917613068 0591-7613033 传 真:0591-7615993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十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有关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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