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塑股份:2001年度分红派息实公告
2002-08-20 06:43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30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9,6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其中A股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扣除个人所得税20%后,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4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02年8月27日
    除 息 日:2002年8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8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东及内部职工股(不含高管股)的股息,于2002年8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法人股、国有股和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为确保本次分红派息的顺利进行,现就内部职工股(不含高管股)、法人股、国有股派息事宜说明如下:
    1、内部职工股股东领取红利时按如下程序办理:
    (1)提交个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任证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领取红利时,除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地点: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新民路证券营业部
    (3)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湘财证券大厦
    (4)联系电话:0731-8866052
    2、法人股、国有股股东领取红利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加盖登记工商局印章的复印件
    (2)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领取、除上述证明外,还须提交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海东青大厦16楼
    联系人:肖伟
    咨询电话:0731-4318808转776
    传真:0731-4315978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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