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股东股权转让提示
2002-08-31 06:52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接有关股东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佛兰印务有限公司拟将 持有本公司19,152,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9%)转让给四川剑南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大股东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本公 司5,241,6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转让给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待正式转让合同签署后,本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四川剑南春有限责任公司 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董事局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ОО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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