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路集团:股东股权转让提示
2002-08-31 06:52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接有关股东的通知,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佛兰印务有限公司拟将
持有本公司19,152,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9%)转让给四川剑南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大股东四川德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本公
司5,241,6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转让给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有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办理之中,待正式转让合同签署后,本公司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四川剑南春有限责任公司
将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公司董事局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ОО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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