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金 盘:澄清公告
2003-01-07 06:59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针对近日某媒 体刊登有关本公司的报道《政府主导12亿负债打一折,金盘脱壳马自达 入市》一文,现将本公司相关事项作如下澄清: 一、公司于2002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 《关于公司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公告》,具体债权转让价格如下: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转 让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转让价格 为11,700万元。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将其对本公司享有的全部债 权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价格为2,100万元。 3、国资公司将其对本公司享有全部债权转让给海南上恒投资有限 公司。 二、本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尚在接触过程中,无实质性进展。一旦 有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局将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公司一切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两报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0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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