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盛 润:诉讼事项及2002年度预亏
2003-01-08 06:34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于2003年1月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中国
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向中院起诉深圳市国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本
公司一案(详情请见诉讼事项公告043)的民事判决书,称:1、被告国
银公司偿还原告工商深圳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750万元及利息。2、本
公司对被告国银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人民
币102078.2元(已由原告交纳),由被告国银公司及本公司共同负担。
    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另外,本公司2000年盈利4203132.20元,2001年亏损
995379245.69元,2002年资产重组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预计2002年亏
损,详细情况将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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