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五 环:重大诉讼公告
2003-02-19 06:36   


证券代码:000412   证券简称:ST五环   编号:2003-02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接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已向
该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要求法院判令本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长春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二、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被告: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事实和理由:1997年10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定《资金拆借协议》,
协议约定:拆借金额1000万元,期限6个月,年息15%。双方签定协议生效后,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两次以电汇的形式给被告汇款1000万元人民币。协议到期后。被告没能偿还
本金及利息。2000年3月16日被告确认上述债务,承诺于2000年12月底还款500万元,2001年
3月31日前还款500万元。至今本息未还。
    另,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与原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合并成
立,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原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继。
    根据债权转移的有关文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
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授权原告管理该债权。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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