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03-01 06:40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03--01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向中国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2738.9058万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13.78%)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3年2月28日收到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通知,称该分行
已于2003年2月2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
银行江苏省分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38.9058万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78%)协议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总额为3238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2738.905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3.78%,成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转让事宜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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