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03-01 06:40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03--01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向中国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2738.9058万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13.78%)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3年2月28日收到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的通知,称该分行 已于2003年2月2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 银行江苏省分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38.9058万股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78%)协议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总额为3238万元人民币。 本次转让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2738.905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13.78%,成为本公司 第三大股东。 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转让事宜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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