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煤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03-03-08 06:37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 3月6日上午10:30时在
西山宾馆南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锡三主持,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与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后认为:
    该关联交易使公司取得了稳定的电力、入洗原料煤供应及实现了不同质量产品的合理配
销,扩大了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此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后认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的洗
选能力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后认为:
    投资该项目可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并使募集资金保持了原产业
投向,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02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的议案》
    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
    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山西天
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较承诺项目有变更,有关变更议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程序合法。
    4、本年度公司没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在关联交易中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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