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富 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2003-03-28 06:38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03-001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3月27日上午9时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颜邦喜先生、黄志华先生委托董事 局主席阎前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郑欢雪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阎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名监事列席会议,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主 席阎前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开展代理进口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市场,公司下属企业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于2003年3月6日与珠海裕 华聚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签订了代理进口业务协议。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向裕 华公司提供800万美元的进口信用证额度,在裕华公司存入拟开信用证金额20%的保证金后,由 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为其代理进口化纤原料:PTA、MEG,约定按RMB42元/吨收取代理劳务费。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的《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进口业 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公允, 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建议对《代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 善。 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二、富华集团为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富华进出口贸易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800万美元的开证额度 和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富华集团拟为其两项申请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8个月, 同时授权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确定于2003年4月28日上午9时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关于召开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通知》)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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